1、設會計五個專柜,二個小組,出納一個專柜,儲蓄一個專柜,中央銀行一個專柜,顧客若干人。
2、會計甲專柜經管:工業企業貸款、工業企業存款、私營及個體工商業存款。受理業務、核算、編制科目日結單。由三至四人組成。
3、會計乙專柜經管:商業企業貸款、商業企業存款、機關團體存款。受理業務、核算、編制科目日結單。由三至四人組成。
4、會計丙專柜經管:集體工業貸款、集體工業存款、三資企業存款。受理業務、核算、編制科目日結單。由三人組成。
5、會計匯兌專柜經管:應解匯款、匯出匯款、待結算財政款項。受理業務、核算、編制科目日結單。由三人組成。
6、會計托收專柜經管:受理委托收款業務,表外科目核算,由三人組成。
7、聯行小組經管:發報行編制報單、收報行受理報單轉賬、到編制聯行往賬、聯行來賬科目日結單止。由三人組成。
8、綜合小組經管:存放中央銀行款項、繳存中央銀行財政性存款、繳中央銀行一般性存款、利息收入、利息支出、記賬、編制科目日結單,結賬。由四人組成。
9、出納專柜辦理:現金收入、付出、記現金收入,付出日簿、庫存簿。由三人組成。
10、儲蓄專柜經管:儲蓄活定期存款的存入和支取,現金收入和支出,結賬并編制日報表。
11、中央銀行專柜經管:貨幣發行和回籠的付出和收入,記載會計和發行部門賬簿,經理國庫預算收入收納和報解,編制報表。記繳存存款賬簿,由四人組成。
12、顧客:負責提交憑證、交款、收款、接受回單,向柜臺人員提出查詢事項。由若干人組成。分別負責向各專柜提交各種憑證。